身的主色调是白色的,身上绣着“white”的字样。
一眼就看得出是特别定制的。
尾部刻着麦克风的品牌,是一家常年定制高档麦克风的牌子,价格不菲。
方星程花了大价钱。
“歌手的设备也很重要。”不同的麦克风在不同的场景里会传递出歌手不同的声音,所以拥有一个好的麦能够事半功倍。
方星程说道:“我和声乐老师联系过,这支麦克风选择了最适合你声音的配置,是独属于你的麦克风。对了,明天我们可以带过去王老师那里唱首歌听听看,只是不知道王老师那里有没有方便的地方。”
“哎呀,怎么这么有仪式感……”白松把麦取出来,翻过来覆过去地看,喜欢是一点儿都藏不住,“你也不提前告诉我,我都没有给你准备什么礼物,快快快,从哪儿订做的,我也给你弄一个。”
“我给你送的礼物,哪有让你花钱的道理。”
“那不是这么算的,我们俩是组合,怎么能只有我有,我也得给你买一个,我们俩用一对!”
一对?方星程听着不太自在地晃了晃视线。
嘴角弯起弧度。
他喜欢白松这样说话,好像他们就是一个整体,天生就该在一块,谁来了都是外人,只有“我们”是我们。
不过白松显然没有意识到他的说辞有什么歧义。
方星程得意地笑着:“你看看,我还能忘记我自己吗?早就准备好了。”
他变魔术似的,又从另外一个橱子里取出另一支麦克风。
这个麦克风没有用礼物盒包装,看上去素很多,但样式与白松手里那款一模一样,只是主体颜色是淡黄色,麦上刻着“star”的字样。
白色是白松的应援色,因为他的姓而决定;淡黄色是方星程的应援色,因为星星看上去是很淡很淡的黄色。
而麦克风,是歌手最重要的“武器”。
白松心里一暖,喜滋滋的,却没忘记问方星程:“花了好多钱吧?”
“也不是很多。”方星程战术性飘移了一下视线,“老板说喜欢看我们的节目,给我们打了折,你这个礼物盒比较贵,我跑了很久才买到。”
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。
“哈哈!”白松捧腹大笑,脑补一下方星程跑到各种地方去问有没有礼物盒的样子就好笑。
笑了好一会儿,他紧紧握住麦克风,认真道谢:“不论为什么,谢谢你,方星程。”
“嗯。”方星程促狭一笑,“没事,你好好考虑就好。”
好好考虑……
嗯……
这两件事情难道可以混为一谈吗?
“再给我点时间嘛,一下子接受信息太多了,大脑处理不过来!”白松颇有些撒娇意味地说。
方星程扬了扬手中的酒杯:“不着急啦。”
就以白松这态度和情绪,方星程还是有点儿信心的。
白松铁定也喜欢他!
考虑考虑,那不就是时间的问题?
“不过……来来来,这得拍下来留个念。”白松掏出手机,拉着方星程的麦和他的麦靠在一起,夸夸一阵乱拍,留下了好几张照片。
方星程嫌弃道:“你刚刚那张都拍糊了。”
“哎呀,有能用的就行!”白松无所谓地说,显然满不在乎。
留念结束,白松小心翼翼地把麦克风重新放好,又去取了两瓶酒来,开心道:“今天高兴,咱们不醉不归!”
“诶——白的啤的红的混着喝啊?”方星程大惊失色。
要知道酒这种东西是不能混着喝的,如果真的混着喝了,结果就是醉得比平时更快。
不消一会儿功夫,二人就抱头痛哭,踉踉跄跄从餐厅互相搀扶着,到客厅抒怀一场,再到卧室大哭一场。
一起倒在床上。
说话也颠三倒四的。
要做大明星、要开演唱会、要一直一直唱歌……
能够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是一件很幸福的事,白松时常觉得自己太幸运。

